商铺名称:雅谷(深圳)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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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成功享受奖励好处!根据新通知要求,请各区、开发区在推荐申报的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0年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江东中路265号)A238窗口。同时将企业申请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具体2020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奖励好处流程指南如下:
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总体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重点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八大产业链,参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南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流程:
(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格式要求和相关表式请在市工信局网站 “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按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
(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重点领域、基本条件、《管理办法》规定和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四)各区、开发区结合材料初审情况,对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予以推荐。
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政策咨询:0551-65300518 18755150022(微信同步)
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
为规范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指南。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市工信局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三年进行一次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内容包括:《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技术中心的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