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扶持方向,产品有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信誉度良好的小微型企业;
2、企业连续生产经营2年以上,具有较高成长性;
3、企业诚信建设体系完善,依法诚信纳税、纳税信用级别B级(含B级)以上;
4、企业基本面较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60%以下;
5、申报行业范围:工业、生产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具体大、中型企业以同级统计部门公布名单为准。
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材料:
1、《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
2、《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当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等级证明材料;
5、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
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报要求:
1、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今年重新修订实施,所有优质小微企业需重新组织推介申报,以往推介批次的优质企业名单自动废止。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摸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申报企业填报相关表格。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中企业填报的行业类别、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各项指标数据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填报内容真实,不能漏项缺项。
3、请企业登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连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等级证明材料、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一并报送所在区域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